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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丰街道

  • 基本信息
  • 法定职责
  • 领导简介
  • 内设机构
  • 所属机构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兴丰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大兴区黄村东大街3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5:30

  办公电话:010-69202020

  传  真:010-69202020

  电子邮箱:xfjddzb@bjdx.gov.cn

  通信地址:大兴区黄村东大街35号

  邮政编码:102600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5:30

  受理部门: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9202020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

  受理部门:派出监察组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010-69261658

  通讯地址:大兴区黄村东大街35号

  邮政编码:102600

  电子邮箱:xfjddzb@bjdx.gov.cn

  程序标准:接收来电→业务范围内→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区纪委→填写信访登记表→领导审批→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存档。

法定职责

  (一)兴丰街道工委职责

  街道党工委根据区委的授权,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

  街道工委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讨论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六)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工作。

  (八)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兴丰街道办事处职责

  街道办事处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政府的授权,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

  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二)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三)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四)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五)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六)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七)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八)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