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1日
公示说明:
(一)公示名单中申请类型为保障房的申请家庭为:2013年4月19日起,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5号)文件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领表申请的家庭。
(二)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如实向区住房保障部门反映。联系电话:69262646。联系地址:大兴区兴政街29号建设大厦。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8:00。
(三)此公示信息禁止转载或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