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兴区住建系统第三十届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20-11-02 09:43 打印 【字体: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今年11月是北京市第30个"119"消防宣传月。结合当前秋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整体形势,为维护我区冬春季火灾形势稳定,结合我区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区住建委制定了《大兴区住建系统第三十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大兴区住建系统第三十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方案

  2. 第三十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口号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联系人:王冬,联系电话:69251194)

相关附件:关于印发大兴区住建系统第三十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docx

  附件1:

  大兴区住建系统第三十届"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住建系统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能力,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订《大兴区住建系统第三十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开展一系列具备引导性、具有警示性、富有趣味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住建系统各参建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充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生命至上。

  三、组织领导

  成立住建系统第三十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芦亚静 区住建委主任

  副组长:张青松 区住建委副主任

  孙洪宇 区住建委副主任

  成 员:安全科、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监督站、监督站执法队以及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队全体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委安全科,具体负责策划、协调、推进"119"消防宣传月各项活动。

  四、活动内容

  大兴区住建系统第三十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从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本着"活动务实,亮点纷呈"的活动目标,开展以下活动。

  (一)举办线上线下启动仪式

  11月1日,区住建委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举办"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普及住建系统秋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要点,自此消防宣传月活动拉开帷幕。11月9日前,各成员单位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举办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二)活动氛围营造

  第三十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积极邀请媒体记者深入采访报道、扩大宣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运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资源和阵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广泛深入工地、小区宣讲消防安全政策法规和消防常识;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责任制,开展消防演练。

  (三)开展身边隐患"我来拍"活动

  活动期间组织各参建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身边消防隐患"我来拍"活动,用手机或相机的拍摄工具记录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着力打造消防安全隐患"观察队",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提供支撑力量。

  (四)全力做好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活动期间,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加大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安全管控力度,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动火动焊、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线路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等行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查社区电动自行车是否规范充电、存放,严禁将电动自行车违规放置在楼道或室内充电。

  五、活动时间及安排

  1. 启动宣贯周(11月1日至11月9日)。各企业举办各层级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隆重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两周年;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载体,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宣贯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宣讲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灭火常识;利用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大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2.体验培训周(11月10日至11月16 日)。充分发挥体验式培训基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馆、站、点等宣传阵地作用和科普资源优势,各企业、各项目组织职工或作业人员就近开展理论学习、业务表演、器材展示等互动体验式教育培训。

  3. 消防演练周(11月17日至11月22日)。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施工现场灭火疏散演练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消防急演练活动,认真做好演练记录。在演习中检验完善消防联勤联动机制,检验完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增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

  4.隐患查改周(11月23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结合我区住建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三自活动"以及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改。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组织及制度建设,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大力提升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区住建委将采取执法抽查的方式开展本次活动,对未按要求组织此项工作或者带隐患、带问题组织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及对提高国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要结合大兴区建筑施工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精心策划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确保责任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浓厚氛围。

  (二)围绕主题,统筹落实。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以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应急疏散常识和查找、消除火灾隐患,打击曝光不合格消防产品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为重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方案部署要求,统筹落实消防宣传月活动,真正将活动做精、做实、做细。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积极邀请媒体记者深入采访报道、扩大宣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广泛运用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宣传橱窗、户内外视频、电子显示屏、大型广告牌等宣传资源和阵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广泛深入地宣讲消防安全政策法规和消防常识。

  附件2:

  第三十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口号

  宣传标语

  1.关注消防、生命至上;

  2.北京消防,一直在您身边;

  3.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

  4.消防从细节做起,平安需你我营造;

  5.人人关心消防事,家家户户保平安;

  6.学一点消防知识,添一份平安幸福;

  7.火灾猛于虎,防患于未"燃";

  8.宁可百日防火,不可一时疏忽;

  9.创业千般难,火烧一日穷;

  10.火起于幽微,灾源自疏忽;

  11.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第一责任人;

  12.火灾事故不难防,重在安全守规章;

  13.烟头虽小,祸患无穷;

  14.家庭防火多注意,燃气电源勤检查;

  15.油锅着火莫着急,断气捂盖火自熄;

  16.电线敷设要规范,乱拉乱接埋隐患;

  17.疏散通道不能锁,逃生不及酿恶果;

  18.清理杂物畅通道,遇有火情方便跑;

  19.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20.火警119,危急时刻真朋友。

  手机短信

  北京消防提示您:冬季风干物燥,火灾风险大,请您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不在室内、走廊、楼梯间停放、充电。请您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可燃物。电暖器与家具、被褥等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不超负荷用电,不卧床吸烟,勤查燃气管道和灶具,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滚动字幕

  1.北京消防提示您:电动车蓄电池充电时极易发生火灾,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严禁在居室内及建筑内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北京消防提示您:冬季使用电热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时要远离可燃物,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离开时要随手关闭电源。

  3.北京消防提示您:请及时清理阳台、楼道、疏散通道可燃物,定期检查电气、燃气管线、消除家中火灾隐患。

  4.北京消防提示您:消防车通道是扑救火灾和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的"生命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发现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