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兴区2022年度《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人保局  日期:2021-12-14 16:17 打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支持辖区内企业和人才需求,积极为各类优秀人才在京创新创业提供服务,更好地支持和保障北京市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现就开展大兴区2022年度《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大兴区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企业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企业所属产业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及大兴区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原则上注册时间满1年、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不少于100万元、近一年在大兴区纳税总额不少于10万元。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2月24日。

  三、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申报需求单位信息表》(见附件1),并在申报时间范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报需求表格、单位证照复印件和加盖财务章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税款所属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报送至企业所属辖区属地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地址见附件2)。

  (二)各用人单位须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要求完成需求申报工作,如未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区人力社保局将根据企业贡献、发展潜力等情况综合核定和分配新办指标,首批工作居住证指标分配结果计划于2022年第一季度通过属地反馈用人单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如实申报,杜绝虚报需求,因单位等原因导致分配的指标不能在当年办理完成,造成分配指标浪费的情况,将酌情压减次年办理数量。

附件1:大兴区2022年度工作居住证申报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2:大兴区各属地部门地址和联系电话.docx

  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