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京兴政发〔2022〕6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拟兑现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对所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反映情况,所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2022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拟兑现企业名单.doc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8日
(联系人:路森;联系电话:010-892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