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七届大兴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人保局  日期:2024-01-08 17:09 打印 【字体: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大兴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新大兴新国门建设,现组织开展第七届大兴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申报单位应为大兴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依托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的优秀技能人才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亦庄镇、旧宫镇、瀛海镇、采育镇、长子营镇、青云店镇内工商注册或税务登记已迁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不在评选范围内。

  (二)重点面向服务区域发展的医药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科技服务、航空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申报大兴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技能大师条件

  1.技能大师作为工作室领办人,应在本单位中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原则上应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具备相当水平),对于文化创意或服务“两区”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声誉或贡献突出的行业技能型领军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2.创造了本单位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或创造了同行业较高生产记录,提高了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培养后备技能人才过程中,有明确的优秀技术团队,发扬团队精神,传授技艺,所带徒弟成为企事业单位技能骨干,或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主要参与发明创造、技术或工艺革新,并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骨干。在编制工艺标准、工作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所在单位的条件

  1.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

  2.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艺传承的工作场地和设备设施。

  3.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能够确保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持续推进。

  三、支持措施

  (一)经评审认定为大兴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授予“大兴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和铭牌,给予工作室50万元建设经费,技能大师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认定为“新国门”领军人才。

  (二)挂牌满两年的区级工作室可申报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每年评选一次,对经评审确定的建设项目,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

  (三)优先推荐优秀区级工作室参加北京市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对经推荐入选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单位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入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大兴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

  (二)申报报告。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大兴区+技能大师姓名+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技能大师工作业绩、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主要工作方向、预期目标等;

  (三)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五)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经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一并报送。

  以上材料一式2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于2024年3月1日18:00前,送达至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靳石墨,李蕊

  联系电话:010-81298271,010-81298272

  申报邮箱:rbjnljs@bjdx.gov.cn(邮箱前缀为“人保局能力建设”拼音首字母)

  联系地址: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艺苑桐城行政办公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121房间

附件1:关于印发《大兴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兴人社文〔2021〕48号).pdf

附件2:大兴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

附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