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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执法大队、各相关属地、各印刷企业: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6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北京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2025年12月31日之前在北京市注册并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均须参加本次年度报告并换证。
二、工作安排
(一)职责分工
年度报告工作由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业申报、初审,汇总分析并向市新闻出版局报送本区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情况。
(二)程序安排
1.在线填报。2026年2月28日前,印刷企业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印刷产业促进平台”(网址http://yinshua.bjxwcbj.gov.cn/),选择“印刷企业用户”登录,进入“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模块,按要求如实填报所有信息。印刷企业的变更请在在线填报工作完成后再申请。
各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模块中企业基本情况、人员信息等相关内容,在线完成本区印刷企业年度报告的初审工作。
市新闻出版局在线完成全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数据复核、信息核准等审核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准确无误的,印刷企业打印并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纸质材料;年度报告数据错误或相关信息不准确的,予以退回,企业需重新在线修改填报并经各区再次初审。
2.提交材料并换证。大兴区现场提交材料及盖章时间:2026年3月10日、11日9:00-17:30,通过在线审核的大兴印刷企业到北京市大兴区富强路21号(区文化执法大队三楼大会议室)提交年度报告纸质材料,市新闻出版局核查后在《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报告专用章”予以确认。需提交的年度报告材料及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予以更换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2)《2026年北京市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请从“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印刷产业促进平台”下载并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各相关属地、区新闻出版局和市委宣传部印刷发行处各留存一份)。
(3)《印刷商务网络平台情况表》,单位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承诺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2026年印刷企业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调查表》。
(6)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办公效率,本次年度报告现场确认环节,市新闻出版局将继续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重点提示:年检企业必须先到执照和许可证注册地址相关属地报道由附件5中联系负责人在《2026年印刷企业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调查表》背面签名并标注“已报道”后再到富强路21号(区文化执法大队三楼大会议室)提交材料并加盖“年度报告专用章”,对拒不配合年度核验工作的印刷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三)年度报告结果应用
1.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企业将列入重
点监管对象。
(1)正处于暂停营业限期整改、存在违法行为应予处罚或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的。
(2)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未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或者该证书已经超过5年有效期限的。
(3)在市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印装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经催报仍不参加、失联、数据造假,以及因其他原因未按期完成印刷企业年度报告的。
2.依法撤销许可。对不具备《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数字印刷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市新闻出版局将依法规按程序撤销《印刷经营许可》。
三、工作要求
各属地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年度报告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有力抓手,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落细落实任务,周密安排部署,指导本辖区印刷企业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如实填报统计数据,做到不虚报、不漏报。
技术支持电话:17611220135、19920098041
数据填报咨询电话:010-66036436、010-66037368(工作日8:30-11:30,13:30-16:00)
大兴区新闻出版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