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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2号)规定,受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委托,大兴区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确定了2026年度50家区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现予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如对初步评估等级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兴区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说明理由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复核申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社会组织科:关向哲、孙文娟
联系电话:010-69297470
附件:2026年度50家区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示表.docx
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