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住建委关于转发《北京市建筑施工项目从业人员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18-03-20 00:00 打印 【字体: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市住建委下发的《北京市建筑施工项目从业人员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进一步强化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好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切实让工人亲身体验施工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伤害,有效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大力消除"三违"现象的发生,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建筑施工项目从业人员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2.大兴区建筑施工项目从业人员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基地名录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联系人:胡砚菲;联系电话:6925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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