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宏昌超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备案证号:000232)等14家汽车租赁业户(详细名单见附件)因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有效期届满(超过有效期180天以上)未参加换证,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上述企业现有经营备案证件予以注销。上述企业如继续从事汽车租赁经营,需重新申报开业备案。
请上述单位自公告后7日内到大兴区交通局全程代办大厅(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9号)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联系人:赵洁 联系电话:69263347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