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大兴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咨询、评审工作的开展,促进标准化、清单编制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提质增效,持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管理办法〉等标准化工作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经大兴区应急管理局同意,大兴区安全生产协会将组织开展本区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办公场所(在本区有固定办公场地者优先),配置办公设施设备,具备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申报单位应具备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颁发的工业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资质,在本市2个以上行政区从事企业安全管理服务或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工作3年以上。
3、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过程控制体系文件、管理制度、工作档案及评审人员档案,相应证照齐全。
4、申报单位应具备6名以上专职评审员和至少5名以上咨询评审固定人员。专职评审员应取得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颁发的评审员资格证书;咨询评审固定人员应当是助理安全工程师或具有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涉及危化品、有限空间、粉尘爆炸、电气及机械等行业领域相关专家5名以上者优先。
5、所承担过的标准化咨询、评审项目,未出现过误评、错评报告或严重失实结论等违法行为;3年内,未被相关行政单位通报批评或有行政处罚记录的。
二、报名申请
本次公开遴选的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8至4月12日。请有意向机构将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ajjjgk@bjdx.gov.cn,材料应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备案材料、经营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大兴区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左上角加盖本单位公章。
3、评审员的身份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控制体系文件、内部管理制度,加盖本单位公章;
5、本单位已从事的标准化评审、清单编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评价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业绩报告(提供工作业绩目录,近两年工作项目协议或合同),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遴选程序
1、材料审核(2019年4月13日至4月15日)
大兴区安全生产协会组织专人负责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验。
2、综合测评(2019年4月中旬)
大兴区安全生产协会将成立评审组,邀请3至5名专家对各申报单位以实地查验、电话问询等方式对申报单位的场所环境、人员配备、制度档案、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并填写综合测评表(见附件2)。按照综合评价、总量控制的原则,择优推荐8至10家申报单位,经大兴区应急管理局确认后履行备案程序。
3、备案管理(四月下旬)
入围评审机构自愿提出备案申请,主动承诺并严格遵守业务范围,与大兴区安全生产协会签署相关自律协定(见附件3)。
4、发布公告(四月底)
备案工作结束后,经区应急管理局确认,在大兴信息网上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相关说明
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未如实填报相关内容的单位,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该单位在本区的技术服务资格。
附件:1.《大兴区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报名表》
2.《大兴区公开招标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综合
测评表》
3.《大兴区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自律协定》
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生产协会
2019年4月8日
(联系人:张磊、苗雅菡;联系电话:8129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