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用水单位应于当年10月20日前,向所属节水管理部门提交下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申请材料,说明用水户基本情况、用水需求、用水水平、所采取的相关节水措施等情况。(以上所述用水单位指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包含家庭居民用水)现通知如下:
未申请2020年度计划用水指标的单位将不予下达指标,对于无指标取用水的单位将按照《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
一、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受理→审批→下达2020年计划用水指标→申请单位填写回执并盖章返回→完成
二、受理方式及地点
1.邮箱申报
电子邮箱:dxjsb126@126.com(原件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发送,材料清晰)
2.邮寄申报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节水办公室(北京市大兴区黄良路27号);邮编:102600,联系人:张雪,联系电话:61253816
3.现场申报
办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节水办公室(北京市大兴区黄良路27号)407室,联系人:张雪,联系电话:61253816
区节水办在用水单位提交用水基础信息和2020年用水计划指标申请后,核定具体用水单位的年度用水指标,用水单位在收到年度计划用水指标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将年度用水指标按水源、双月分解,报区节水办,作为年内用水指标考核的依据,区节水办对用水单位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实际用水量超出考核期用水指标的,除据实缴纳水费外,由区节水办按照《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收取累进加价费用。区节水办会对单月用水量超出考核期指标50%的用水单位发出预警,收到预警的用水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用水情况,到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用水指标的核定与调整,以避免产生超定额累进加价,对用水指标进行核定与调整相关表格可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搜索下载,办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 61253816
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