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公告送达(北京鼎洁同泰商贸有限公司)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2-11-14 15:46 打印 【字体:

  202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鼎洁同泰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进行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启动调查程序。2022年11月14日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京兴市监新媒体撤字〔2022〕第010号《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因《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现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撤销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撤销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本局联系人:韩冲、郭燕秋 ;联系电话:010-69267428

附件: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北京鼎洁同泰商贸有限公司).doc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