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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对北京宣威娜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登记情况进行了调查,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操作实施意见(试行)》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拟认定段荣满为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2025年12月2日,我局作出京兴市监认责听告字〔2025〕第024号《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认定听证告知书》,因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及全部相关利害关系人,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及全部相关利害关系人未行使陈述、申辩及听证权,也未作其他任何表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曦、宋安裕 联系电话:010-69267976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