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责任落实,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印发《大兴区财政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办法》,明确区财政局业务科室及镇、街道(基地)财政部门是直达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是为压实主体责任,建立我区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通报制度,对支出进度较慢的属地和相关项目进行通报。
二、聚焦监控系统,确保资金监管到位。指派专人负责,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跟踪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对预警反映的问题,如行文不规范、惠企利民发放表导入不及时、疑似违规收款方账户等,做到当日预警当日处理,并督导相关工作人员梳理问题、总结经验,避免监控问题重复发生。
三、聚焦重点环节,加速支出进度。在接收到直达资金指标后,我局一方面提速分配至项目单位,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及时导入系统,完成系统匹配。另一方面,与主管部门加强配合联动,根据月度支出目标倒排时间节点,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