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
京兴政地征[2013]1-1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依2011年12月12日的征地补偿安置公示[京(兴)地征[2011]38-1、38-2、38-3、38-4号]结果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1]23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
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瀛海镇六环路北区X91、X92、X93地块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
土地用途:供燃气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二类居住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东至:亦庄西二十五号路;南至:清源路;西至:荣京西街;北至:亦庄西八号路(详见12平方公里项目(北区)X91、X92、X93地块勘测定界成果图)。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瀛海镇四海四村集体土地13.6245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耕地 |
1.7898 |
林地 |
1.6361 |
农村道路 |
0.1000 |
设施农用地 |
0.2588 |
工矿仓储用地 |
1.7559 |
住宅用地 |
7.9680 |
空闲地 |
0.1159 |
合计 |
13.6245 |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为135万元/公顷,总计1839.3075万元。
五、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需农转非人员86名,其中劳动力52名,超转人员21名。
安置方式:按《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148号令)进行安置。
六、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7日
征地公告
京兴政地征[2013]1-2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依2011年12月12日的征地补偿安置公示[京(兴)地征[2011]38-1、38-2、38-3、38-4号]结果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1]23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
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瀛海镇六环路北区X91、X92、X93地块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
土地用途:供燃气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二类居住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东至:亦庄西二十五号路;南至:清源路;西至:荣京西街;北至:亦庄西八号路(详见12平方公里项目(北区)X91、X92、X93地块勘测定界成果图)。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瀛海镇四海三村集体土地10.8737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耕地 |
0.1727 |
林地 |
0.1392 |
农村道路 |
0.3603 |
沟渠 |
2.2604 |
设施农用地 |
0.1160 |
工矿仓储用地 |
3.3969 |
住宅用地 |
4.2950 |
空闲地 |
0.1332 |
合计 |
10.8737 |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为135万元/公顷,总计1467.9495万元。
五、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需农转非人员87名,其中劳动力49名,超转人员22名。
安置方式:按《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148号令)进行安置。
六、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7日
征地公告
京兴政地征[2013]1-3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依2011年12月12日的征地补偿安置公示[京(兴)地征[2011]38-1、38-2、38-3、38-4号]结果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1]23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
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瀛海镇六环路北区X91、X92、X93地块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
土地用途:供燃气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二类居住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东至:亦庄西二十五号路;南至:清源路;西至:荣京西街;北至:亦庄西八号路(详见12平方公里项目(北区)X91、X92、X93地块勘测定界成果图)。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瀛海镇四海二村集体土地4.5776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林地 |
2.7165 |
农村道路 |
0.1200 |
设施农用地 |
0.0419 |
住宅用地 |
1.6992 |
合计 |
4.5776 |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为135万元/公顷,总计617.9760万元。
五、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范围内农业人口已随X83、X84、X86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并完成整体转非。
六、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7日
征地公告
京兴政地征[2013]1-4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依2011年12月12日的征地补偿安置公示[京(兴)地征[2011]38-1、38-2、38-3、38-4号]结果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1]23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
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瀛海镇六环路北区X91、X92、X93地块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
土地用途:供燃气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二类居住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东至:亦庄西二十五号路;南至:清源路;西至:荣京西街;北至:亦庄西八号路(详见12平方公里项目(北区)X91、X92、X93地块勘测定界成果图)。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北京兴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集体土地8.9294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耕地 |
7.6932 |
林地 |
0.0995 |
农村道路 |
0.0605 |
设施农用地 |
1.0356 |
住宅用地 |
0.0406 |
合计 |
8.9294 |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为135万元/公顷,总计1205.4690万元。
五、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