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募职业技能培训评审专家、征集本地化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项目开发单位的公告

来源:区人保局  日期:2022-08-26 17:13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深化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大兴区“三区一门户”功能定位及“四区三基地”建设,聚焦高精尖产业发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文化产业继承创新等需求,统筹做好培训资源布局,遵从经济产业发展特点,科学做好评审专家库组建及培训项目开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标

  进一步提升职业培训服务产业和促进就业能力,形成常态化培训项目动态调整机制,为区域发展培养和储备高素质、技能型、实用型人才。

  二、征集条件

  (一)组建评审专家库

  评审专家库由从事相关领域技能培训工作,具有相应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专家组成,坚持“社会征集、公平公正、分类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专家,专家人选自行申报,填报评审专家申请登记表(附件1)。

  1.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承诺在评审中做到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2)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或熟练操作技能,具有相关行业一定职务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3)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

  2.评审专家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解除聘任:

  (1)不愿意担任评审专家的;

  (2)无法继续履行评审职责的;

  (3)在履行评审职责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3.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具有下列基本权利:

  (1)获取评审工作所需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2)依据评审标准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4.评审专家应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和评审标准;

  (3)独立、客观、公正提出评审意见;

  5.评审专家主要负责职业培训项目相关内容的审核。主要包括:

  (1)项目设置的合理性;

  (2)项目开发候选单位是否有资质参与项目开发;

  (3)项目开发单位提交的项目培训规范是否符合所属职业(工种)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课时、补贴标准设置是否具有合理性;

  (4)最终形成的补贴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6.评审过程应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及保密要求,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7.每个专业评审组应形成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包括评审意见及结论,对没有通过评审的对照评审标准给出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8.项目开发组织方应汇总评审过程材料,并组织召开综合评议会,确定评审结果。

  (二)征集本地化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项目开发单位

  根据大兴区经济产业发展特点,面向社会征集培训需求。围绕医药健康、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活服务、运行保障等重点领域,突出“就业导向、实用为主、技能为本、服务产业”的原则要求,将市场需求量大的职业、岗位、工种确定为待开发项目。相关单位、个人可填写《北京市大兴区本地化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征集表》(附件2)进行申报,待开发项目须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或人社部颁发的新职业,可以是标准职业(工种)本身,也可以是标准职业(工种)的分支,或具体岗位。

  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可申请成为培训项目开发单位,负责参与培训项目开发。

  三、推荐时间及要求

  1、招募征集时间截至2022年9月2日。

  2、请在截止日前,将附件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报送至大兴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邮箱。

  3.征集过程中,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审查部门及时联系。

  4.申请人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造假行为,经查实后取消评审资格。

  四、联系人

  联系人:靳石墨、蒋金津

  联系电话:010-81298272

  邮箱:rbjnljs@bjdx.gov.cn

附件1:评审专家申请登记表.docx

附件2:北京市大兴区本地化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征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