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待遇退款的公告(虚构劳动关系)

来源:区人保局  日期:2024-08-30 14:54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失业保险金发放经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125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集中追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专项行动的通知》(京人社评字〔2023〕171号)有关规定,经核查,黄志江等9人与企业虚构劳动关系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按规定途径退回。现以公告送达方式通知 (具体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主动联系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

  若对上述事项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未主动联系、拒不退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10-69263601

  联系地址:大兴区永华南里桐城行政办公楼9号楼1层

  特此公告。

附件:失业保险待遇退回人员名单.docx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