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决定书(北京科源宏泰商贸有限公司)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1-05-31 17:31 打印 【字体:

  京大市监观音寺撤字〔2021〕第01号

  当事人:北京科源宏泰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号:11011501673382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秀齐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双河北里1号楼112室

  杨秀齐向我局反映其本人身份被当事人冒用办理设立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我局予以受理和调查,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于2019年7月18日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于2020年3月19日,因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被我局吊销营业执照。2020年12月05日公示期结束,在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向我局提出异议。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当事人的情形符合“公司和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不配合调查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成立的,”的规定,本局决撤销2014年1月28日北京科源宏泰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交回营业执照,逾期未交回的,本局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