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0-000049
  • 发文单位:区教委
  • 信息名称:(失效)北京市大兴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办法(暂行)
  • 发文序号:京兴教发〔2020〕9号
  • 信息有效性:已失效
  • 主题分类:教育科研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0年5月8日
  • 发布日期: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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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大兴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办法(暂行)

一图读懂:北京市大兴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办法(暂行)

  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7〕44号)、《关于加快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京兴政办发〔2018〕8号),《北京市大兴区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主体范围

  教委机关及系统内各单位(含民办校)

  二、分类标准及要求

  (一)分类标准

  各单位垃圾分类基本品类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1.厨余垃圾

  是指单位在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包括剩菜剩饭、菜根菜叶、骨骼内脏、果皮等。

  2.可回收物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包括报废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3.有害垃圾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其他垃圾

  主要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污染纸张、灰土、陶瓷碎片等。

  5.其他情况

  学校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处置。

  (二)容器设置和管理要求

  1.食堂餐饮区域

  (1)食品加工区应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收集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等,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食品包装物等,设置专用容器收集煎炸废油。配置油水分离装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对产生的含油废水进行分离收集。通过采用控水、控杂措施减少厨余垃圾清运量。

  (2)集中用餐区应在餐具集中回收处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予以明确指引。

  (3)1000人以上用餐规模的大型食堂和中央厨房宜安装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

  (4)在夏秋等炎热季节,应加大厨余垃圾收运频次,及时清运。暂存时间超过12小时的单位,应在厨余垃圾暂存间采取降温措施,有效控制异味产生。

  2.办公区域、教学楼区域

  (1)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单位集中设置废旧报纸、纸张等可回收物存储点,定期预约专业单位或人员上门回收。

  (3)单位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定期预约经认定的危险废物运输和经营企业及时清运。(每个单位至少有一个有害垃圾桶)

  3.公共场所区域

  办公楼、教学楼外区域,应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

  1.各单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小组。

  2.开展基础调研,掌握本单位垃圾投放点设置、各品类垃圾日均产生量、收运方式、保洁员配置等现状。

  3.按照调研情况,制定本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分类设施设备配置(点位设置、垃圾房改造、分类收运设备配置等)、长效管理制度、收运服务对接、培训与宣传告知、各项任务时间节点等内容。

  4.开展食堂人员、保洁员等具体推进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包括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分类收运操作规范等。

  (二)全面实施

  1.配置设备。按照实施方案,各单位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及分类收运设备等。

  2.宣传动员。开展全体教职工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分类方法及投放要求,将垃圾分类宣传融入单位开展的各类活动中。

  3.加强指导。学校工作小组应开展日常检查指导,每半月进行一次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分析,总结经验,梳理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扎实做好日常垃圾分类。

  (三)形成机制

  1.开展区、校级先进集体、个人表彰活动。增强教职工垃圾分类积极性,养成分类投放习惯。

  2.各单位工作小组要按照实施方案,固化宣传、检查、考核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定期开展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硬件配置和管理方式,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一把手”工程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带头实施垃圾分类。

  (二)推动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健全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经费保障渠道,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

  (三)加强日常考核

  各单位要建立内部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对垃圾分类不到位的部门、个人要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办法(暂行) (京兴教发9号).docx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