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字号:京兴政农发〔2023〕74号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成文日期:2023-08-31 00:00:00
  • 发布日期:2023-09-05 00:00:00
  • 失效日期: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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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高设施农业发展水平,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4个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23年北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服务中心联合制定了《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1日

  (大兴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姜飞宇;联系电话:010-81298538)

  (大兴区农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王维;联系电话:010-81298639)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附件: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