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6-000238
  •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和2023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复审工作的通知
  • 发文序号:
  •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知识产权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6-07-01 16:41:32
  • 发布日期:2026-07-01 16:43:18
  • 失效日期:

展开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和2023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复审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6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及复审工作的通知》(https://zscqj.beijing.gov.cn/zscqj/zwgk/tzgg/744054159/index.html)及《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京知局〔2024〕130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和2023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原示范单位)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和优势单位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应符合《办法》第二章中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应符合《办法》第二章中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1.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 (http://banshi.beijing.gov.cn/),在页面右上角切换辖区选择大兴区。点击:部门服务,选择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部类型中选择公共服务: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认定、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的认定,进行网上申报,详情请参考《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2)。

  2.认定程序

  (1)申报:申请单位根据《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参照申报指南进行网上申请。填写《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书》(见附件3,填写 Excel 表内的 3个 sheet,请准确选择申报事项)。另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评审: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通过核验、审核、评审等程序,拟认定2026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名单。

  (3)公示:拟认定名单将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2026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

  (四)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还需将《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书》的电子件(可编辑Excel文件和加盖公章后扫描的PDF文件)及申报单位证明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材料,发送至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邮箱:zscq12312@163.com,同时抄送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指定邮箱:yunyongchu@zscqj.beijing.gov.cn 。发送邮箱的材料与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的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并满足以下要求:

  1.《申报书》(附件3)可编辑Excel文件,包含首页、说明页、sheet1-申报书和sheet2-信息表,其中sheet2-信息表与sheet1-申报书内容保持一致;

  2.《申报书》(附件3)首页、说明页和sheet1-申报书加盖公章后扫描的PDF文件(首页盖章加骑缝章);

  3.“知识产权工作情况”部分的其他材料和说明材料;

  4.上述加盖公章后扫描的PDF文件与“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材料压缩打包(从申报系统“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材料”路径上传)。

  另请参照《办法》第十条,上传评审中给予优先或加分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

  二、试点单位和示范单位复审  

  (一)复审对象范围

  2023 年度认定和当年复审通过的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按照优势单位参加复审)。《复审单位参考名单》(见附件4)。已取得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认定的单位,不再参加本次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复审。

  (二)复审材料提交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三)复审程序

  1.参加复审的单位填写《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复审申报书》(见附件 5,填写 Excel 表内的 3 个 sheet,请准确选择复审事项),将可编辑文本和(封面加盖公章)扫描 PDF 版于7月 31 日前提交至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邮箱zscq12312@163.com。 详细要求如下:

  (1)《复审申报书》(附件5)可编辑Excel文件,包含首页、说明页、sheet1-申报书和sheet2-信息表,其中sheet2-信息表与sheet1-申报书内容保持一致;

  (2)《复审申报书》(附件5)首页、说明页和sheet1-申报书加盖公章后扫描的PDF文件(首页盖章加骑缝章);

  (3)“知识产权工作情况”部分的其他材料和说明材料(打包压缩)。

  2.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办法》组织开展复审。认定复审合格的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将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布复审通过通知。复审合格的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保留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资格,复审合格的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变更为知识产权优势单位。

  三、联系方式

  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亚鹏 、 李斌 联系电话:010-89292550

  邮箱:zscq12312@163.com

附件1: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pdf

附件2:申报操作指南.doc

附件3: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书.xls

附件4:复审单位参考名单.xlsx

附件5: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复审申报书.xls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日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及2023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复审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