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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
根据《大兴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区政府年初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区政府法制办按照《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及《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对全区2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41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同时又在其中抽调了10卷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的评查。现将评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查结果
被评为优秀卷的单位有(按得分顺序):城管监察大队、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局、环保局、药监分局、地税局、商务局、工商分局、国税局、交通局、文化委、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审计局、烟草专卖局、林业局、计生委、公安分局。
被评为合格卷的有(按得分顺序):建委、水务局。
在评查期限内无行政处罚案卷的单位有:农委、规划分局、体育局、地震局、国土分局、民防局、教委、保密局、司法局、旅游局、民政局、人事局、民委、发改委、档案局、财政局、动监局、公路分局、气象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体资格问题。主要包括被处罚主体与实际履行处罚的主体不一致,且无说明;行政执法机关与所盖印章不符。
2、调查取证问题。主要包括没有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为机打签名或没有签名。
3、处罚程序问题。主要包括集体讨论记录没有记载出席人员的基本情况、没有参加人员的签名;执法人员履行告知程序不规范;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超过期限才做出处理决定;案件处理呈批表中的处理意见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理意见不一致;案卷没有结案文书。
4、文书制作等问题。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把非行政处罚种类作为行政处罚表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表述不清、复议机关告知不规范;送达回执、询问笔录、案件呈批表等文书空白处、修改处未作技术处理;两份文件送达,当事人只对其中一个文件签名,且未作说明。
5、立卷归档问题。主要包括案卷没有逐页编写或反页没有编写页码;备考表填写缺项或者不规范;立卷时间在结案时间之前;装订文书顺序有误。
6、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在年度内没有实施行政处罚,这其中有客观原因,也存在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区政府在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将对这些单位此项内容酌情扣分。
三、案卷评查的特点
从本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来看,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虽然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整体水平看,在案件的办理以及案卷的规范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和重视行政处罚案卷的重要性,并以此次案卷评查为契机,针对问题,认真整改,切实加强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注:各参加案卷评查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到区政府法制办取回本单位案卷。地址:区政府裙楼236房间)
附件:2008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成绩单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