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1-000054
  • 发文单位:礼贤镇
  • 信息名称:(失效)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礼贤镇鼓励本地劳动力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
  • 发文序号:兴礼政发〔2021〕14号
  • 信息有效性:已失效
  • 主题分类:社会福利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1年7月1日
  • 发布日期: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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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礼贤镇鼓励本地劳动力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

一图读懂:《礼贤镇鼓励本地劳动力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村、各企业:

  现将《礼贤镇鼓励本地劳动力就业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礼贤镇鼓励本地劳动力就业奖励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紧扣"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全面强化我镇稳就业措施,加大就业工作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就业,特制订本办法。

  一、劳动力就业稳岗奖励

  (一)奖励申请条件

  1.本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劳动者。

  2.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实现就业。

  3.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至少满一年。

  (二)奖励申请标准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就业奖励标准2000元/人。

  2.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满二年,且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二年,就业奖励标准3000元/人。

  3.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满三年,且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就业奖励标准4000元/人。

  4.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内实现就业,在上述就业稳岗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一次性特别就业奖励2000元/人。

  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奖励

  (一)奖励申请条件

  1.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礼贤户籍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2.在取得学校毕业证书的当年10月31日前实现单位就业。

  3.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个月以上。

  (二)奖励申请标准

  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取得学校毕业证书的当年10月31日前实现单位就业,一次性就业奖励标准1000元/人。

  (三)奖励申请时间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个月后至次年第一季度前均可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业技能培训一次性奖励

  (一)奖励申请条件

  1.参加技能培训期间为登记失业人员。

  2.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礼贤镇社保科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取得相关证件。

  (二)奖励申请标准

  1.培训人员获得《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一次性培训奖励标准30元/天o人(以考勤为准)。

  2.培训人员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一次性培训取证奖励标准100元/人。

  四、企业吸纳本镇劳动力一次性奖励

  (一)奖励申请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

  2.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然年度内累计招用礼贤户籍登记失业人员10人及以上。

  3.同一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为两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

  4.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工资。

  (二)奖励申请标准

  1.招用本镇登记失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每增加10人,一次性奖励基数增加500元/人;50人及以上一次性奖励为3000元/人。具体为:

  10人以上20人以下,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

  20人以上30人以下,一次性奖励1500元/人;

  30人以上40人以下,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40人以上50人以下,一次性奖励2500元/人;

  50人及以上,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

  2.该项奖励不可年度重复申请,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年度新增礼贤户籍劳动者情况申请其中一档就业奖励。

  五、申请时间及相关材料

  (一)申请时间

  符合本奖励办法的劳动者及企业,按照集中高效的原则,请于次年6月份、11月份向镇社保所提交相关材料,过期视同自动放弃。镇社保所将在受理月的月底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统一完成初审、复核工作。

  (二)相关材料

  个人申请奖励,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4.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

  5.本人社保缴费权益记录单;

  6.就业人员稳岗奖励申请;

  7.单位在职证明(大兴国际机场地区就业提供大兴国际机场在职证明);

  8.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奖励申请;

  9、大兴国际机场就业人员一次性奖励申请。

  企业申请奖励,准备以下材料:

  1.招用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招用人员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3.招用人员工资发放记录(银行回单);

  3.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一次性奖励申请;

  5、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一次性奖励人员汇总表;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涉及人力资源或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

  7、企业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协议复印件;

  8、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涉及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9、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应提交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奖励资金监管

  1.申请奖励的劳动者及企业经初审、复核后,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村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财政所核准发放。

  2.申请本奖励办法的劳动者及企业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按要求配合礼贤镇人民政府开展核查工作。

  3.若申请人、企业存在伪造证明材料或使用其他手段骗取相关奖励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申请资格,追回资金;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企业的法律责任。

  4.由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政府财政负担的合同制用工(包含派遣人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及享受灵活就业政策人员均不在本奖励办法范围内。

  5.大兴国际机场内范围:西至凌云路,南至永定河左堤路,东至永兴河与首都环线高速交汇点,北至永兴河(后附图)。

  6.本镇奖励办法中的缴纳社会保险指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七、附则

  1.本奖励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礼贤镇人民政府2014年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奖励办法>的通知》(兴礼政发〔2014〕15号)同时废止。

  2.本奖励办法上报申请奖励材料日期截止到2027年11月30日。

  3.本奖励办法执行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政策调整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另行修改。

  4.本奖励办法所指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教委下发名单为准。

  5.本奖励办法中同一申请人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可享受多项奖励。

  6.本奖励办法由礼贤镇社保所负责解释。

附件2:大兴国际机场就业人员一次性奖励申请.docx

附件3:大兴国际机场在职证明.docx

附件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奖励申请.docx

附件5:单位在职证明.docx

附件6: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一次性奖励申请.docx

附件7: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一次性奖励人员汇总表.docx

附件8:大兴国际机场范围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