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兴政发〔202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发展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第7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发展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发展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两区”建设,不断营造“亲商、安商、助商”良好氛围,深入贯彻企业“引得来、留得下、发展好”服务理念,优化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促进大兴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首都发展新的增长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要求,以企业视角出发,不断提高大兴区为企业服务、助企业发展能力与水平,提升企业归属感与获得感,牢固企业生产经营“根植力”,进一步优化大兴区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市场主体,对企业一视同仁,聚焦企业发展问题,提供规范化全方位服务。
(二)主动服务原则。善用换位思考,立足企业视角,不断改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助力企业发展。
(三)精简高效原则。部门间加强沟通协作,快速响应,将企业发展服务工作“越做越简、越做越高效”,切实提高解决企业问题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
(四)有诉必结原则。针对企业诉求,及时响应、深入研究、积极推进,限期办理反馈,实行闭环管理。
三、组织体系
强化全区企业发展服务工作“一盘棋”理念,构建全区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合力推进企业发展服务体系。
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是企业发展服务工作的区级统筹部门,负责协调调度各类企业服务资源,牵头组织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产业发展服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并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要建立专职企业发展服务队伍。各部门、各单位明确一名处级领导为服务专员,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明确一名处级领导为服务管家,负责统筹协调分管领域、辖区内企业服务事项。明确一名科级工作人员为企业发展服务联络员,负责企业服务事项的受理、转办、答复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企业发展服务工作重要性认识,统一思想,深入贯彻,高效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一把手”总负责制,严格落实工作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专员制,压实责任到人。
(三)加强沟通协作。立足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全区服务企业合力。
(四)恪守廉洁自律。时刻处理好与企业“亲、清”关系,敬畏“红线”、严守“底线”,真情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
五、服务体系
(一)高效率统筹企业发展服务政务资源
1.提高政务服务质量。立足企业办事痛点难点,高效率统筹政务服务资源,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便利、高效政务服务。
2.畅通政企交流渠道。建立开放互动、形式多样政企交流平台,不断提升企业反馈问题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加强工作创新,主动靠前服务,切实提高企业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
3.加强产业政策支持。强化政策宣传,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优化精简申报流程,指导推进政策落地。不断优化政策体系,定期评估,提高政策体系科学性和支持企业发展精准性。
4.创新企业发展支持。深入挖潜政务应用场景,为企业创新、成果转化提供“试验田”平台;加强产业研究与市场研判,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大数据收集、分析应用,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提供企业发展前瞻性服务。
5.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工作宣传,积极落实人才政策,搭建人才跨界交流学习平台,增进跨界创新合作。做好技能人才培养、储备工作,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建立国际化、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以人才创新引领产业发展。
(二)全面整合企业发展服务公共资源
1.高效利用产业公共资源。鼓励企业研发、检测平台对外开放,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梳理各类平台、服务机构清单,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2.整合梳理社会公共资源。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探索搭建涉及企业集中诉求的法律咨询、融资担保、人力资源、配餐出行等方面区内社会公共资源平台,提供精准对接,提高企业发展需求解决效率。
(三)积极开拓促进企业发展新路径
1.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产业展会、论坛,提高知名度,挖掘潜在合作。
2.激发区域经济活力。搭建企业交流平台,引导上下游企业互动,鼓励业务合作,促进“以商招商”;积极协助对接行业龙头、“小巨人”“隐形冠军”等企业,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与成长动力。
3.加强企业宣传展示。打造“大兴品牌”,以大兴区营商中心为平台,搭建区内企业核心业务、明星产品展示平台,提升区内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企业服务工作多元化开展。
六、工作机制
建立企业问题导向、多级统筹联动的企业发展服务工作机制,提高决策效率,为解决困扰企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一)调度决策机制。建立企业发展服务工作召集制。总召集人为区委副书记、区长,主要听取全区企业发展服务工作汇报,决策企业发展服务重点问题,进行重点工作部署;日常召集人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主管产业促进的副区长,主要协调调度企业发展服务难点问题,部署具体工作。召集工作由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
(二)企业诉求处置机制。建立兜底式企业诉求分级处置机制,合理优化诉求响应、办理和反馈流程,切实提高企业服务效率;建立诉求办理派单制,加强办理过程督查督办。
(三)企业服务满意度评价机制。建立企业服务效果满意度评价制。针对企业诉求办结情况进行定期回访,确保企业诉求办理的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针对企业发展服务工作进行年度评价,确保企业发展服务工作的科学有效和持续改进。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由区财政局提供企业发展服务工作经费保障。
(二)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要加强企业发展服务工作团队建设与培养,不断提升全区企业发展服务整体能力水平。
(三)监督问责。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要强化对落实企业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问题,依据《大兴区关于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暂行办法》,将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区监委进行调查处理。
(四)考核评价。结合重点企业“服务包”、财源建设工作,开展企业发展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