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政文〔2022〕36 号
各村(社):
为了做好庞各庄镇 2022 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减少人员大量聚集,倡导低碳文明祭扫,现将《2022 年庞各庄镇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2022 年庞各庄镇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庞各庄镇 2022 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减少人员大量聚集,倡导低碳文明祭扫,根据市区两级清明节祭扫服务会议精神,结合我镇疫情防控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加强疫情防控,平安文明祭扫”工作主题,以“安全无事故、服务零投诉”为工作目标,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清明祭扫氛围。
二、时间安排
自 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4 月 10 日,其中扫墓高峰日为 3 月26 日、27 日、4 月 3 日、4 日、5 日,共 5 天。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成立庞各庄镇清明祭扫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 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民生保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市民活动中心(宣传文体)、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管理)、城乡建设办公室(环境建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工作)、平安建设办公室(信访工作)、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负责人和各村(社)书记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生保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 副镇长刘超任主任,社会事务管理负责人白雪冰任副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民生保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全镇祭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
(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
(3)指导各村(社)做好文明祭扫的宣传工作;
(4)负责清明节群众扫墓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2、市民活动中心(宣传文体)工作职责:
(1)负责清明节期间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2)协助民生保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宣传有关殡葬改革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
(3)协助有关部门宣传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等信息,提醒和引导群众安全出行、生态祭扫等事项。
3、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
(1)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保证群众扫墓正常出行;
(2)制定交通秩序维护疏导预案,保障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正常;
(3)根据停车需求情况,临时采取占用道路停车等措施,缓解交通和车辆停放压力;
(4)如遇突发情况,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并保证救援车辆畅通。
4、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做好值勤备战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设备和器材;
(2)发生火灾时,及时与消防部门联系,组织现场扑救工作;
(3)根据部门职责,合理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和指导工作。
5、派出所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2)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活动治安秩序维护预案、安全保卫工作预案;
(3)会同镇民生保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对各扫墓点进行安全检查;
(4)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峰日的交通疏导工作。
6、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做好全镇必要防护物资的储备工作;
(2)负责全镇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进出镇域重点通道的日常消毒。
7、城乡建设办公室(环境建设)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治理在道路上抛撒纸钱等问题;
(2)负责制止在道路街面等区域的烧纸现象;
(3)负责维护扫墓道路和市容环境;
(4)负责安排好重点区域的杂草清理工作。
8、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工作)工作职责:
(1)负责清明期间护林防火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定人、定点、定任务,落实护林防火措施和岗位责任制;
(3)根据实际情况,布置护林队伍及器材设施;
(4)加强对边远林区散坟的防火工作,禁止林区内烧纸用火行为;
(5)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扑火队伍,保证 24小时备勤;
(6)加强防火宣传工作,设置提示牌,提醒扫墓人群注意防火;
(7)确定专人在高峰日向镇清明祭扫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馈违章用火等情况。
9、平安建设办公室(信访工作)工作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2)发生上访事件时,及时做好化解、协调处理工作;
(3)当祭扫群众在祭扫公共场所发生纠纷和矛盾时,要及时制止,平息纠纷,控制事态,将其带离公共场所;必要时公安 部门协助解决。
10、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责:
(1)加强对摊贩管理,销售摊位不得经营迷信丧葬用品, 不得强买强卖;
(2)对清明节扫墓点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对无照乱设摊点及销售迷信丧葬用品者给予查处取缔;
(3)对清明节群众扫墓期间出现骨灰格位传销或变相传销,以及有关人员制造事端等情况,联合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4)负责对全镇丧葬用品网点的检查和对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查处工作。
11、庞各庄镇卫生院工作职责:
(1)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
(2)负责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12、各村(社)工作职责:
(1)落实属地职责,负责辖区范围内清明节群众扫墓服务管理工作,每个村(社)要至少安排一名人员负责清明祭扫值守, 确保祭扫活动文明和谐,安全有序;
(2)宣传引导文明祭祀,禁止在林区或易燃处燃放鞭炮、易燃物、焚香烧纸等易引发火灾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3)安葬量较大的集中埋葬点可采取分片分时、错峰分流和环境消毒等措施,对外来人员实行健康宝扫码,显示“绿码” 的方可祭扫,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4)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制止不当行为;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组织扑救;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向镇祭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安全保障工作
把安全放在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首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清明祭扫期间安全工作。突出抓好疫情防控,分时预约分流现场祭扫人数,防止人员聚集;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清理,增设临时停车场,及时疏导、管控车辆拥堵路段,防止拥挤踩踏和交通事故发生;认真排查森林防火区、农村散坟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引导市民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做好街边烧纸、公共区域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等不文明行为的劝诫引导工作。
(二)做好集中埋葬点和散坟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镇祭扫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清明防火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周密部署、协调联动,要加强散坟及周边森林防火安全管控,配齐防疫和消防器材工具,压实护林员职责,安排专人盯守,加强日 常巡查检查。落实落细“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墓区吸烟、严禁点 燃香烛、严禁焚烧纸钱、严禁燃放鞭炮”要求,确保不发生疫情感染、确保不发生火灾。
(三)倡导殡葬新风
通过瓜乡微头条、在各村(社)发放张贴祭扫服务指南、倡议书和海报等方式,宣传清明祭扫方式和路径,倡导家庭追思、网络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祭扫新方式,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引导群众避开清明高峰时段,错峰祭扫落葬。围绕节地生态安葬、 殡葬惠民政策等内容推出系列宣传,做好舆情应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社)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 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 推动丧葬礼俗改革。
(四)加强殡葬领域执法
重点对哄抬祭扫用品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火葬地区经营棺木、未经批准开展殡仪服务、非法接运遗体、非法公墓等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殡仪服务公司违规开展殡仪服务以及在殡仪服务“一条龙”、“一口价”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要制定 2022 年度清明祭扫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防控责任人和职责。
(二)做好应急值守。3 月 26 日开始,全镇启动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应急值守工作。高峰日 7 时,参加服务保障的工作人员到达值守岗位;各种勤务车辆、器材到位;通信联络渠道保持畅通。请各成员单位将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值班值守安排情况于 3 月 24 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010-89287835、010-89281502,电子邮箱:pgzmzk@bjdx.gov.cn)。
(三)做好信息收集和数据报送。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并掌握群众祭扫工作动态,遇有突发情况迅速报告,防止漏报、迟报和瞒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民政局报告当日全镇群众祭扫接待工作情况。
(四)做好工作总结梳理。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内容,认真总结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接待工作,重点总结安全保障新举措、特色服务项目、殡葬惠民新措施、葬式改革 新亮点、规范管理新动作,并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 整改措施。各成员单位的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工作总结请于 4月 10 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于 4 月 11 日向区清明指挥部报全镇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并向区民政局上报清明祭扫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