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日期:2023-04-10 11:44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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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兴政务公开发〔2023〕1号

  各相关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落实好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强化政策供给侧与企业群众需求侧高效联通,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新大兴、新国门的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为民。聚焦企业所盼群众所需,推动政务公开迭代升级提质增效,强化政策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认同感。

  坚持依法规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切实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坚持精准高效。以数据共享和联通为支撑,多渠道汇聚挖掘社会需求,科学精准释放政策红利,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将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制定及兑现、政务公开服务能力等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以“政务公开助推政策落实落地”为目标,推动政策制定的公平普惠、政策群体的完全覆盖、政策兑现的直达快享、政策效果的量化评估、政策决策的科学高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以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做好信息公开

  1.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做好“四区三基地”各重大项目建设的阶段性、过程性、结果性信息的发布,发挥产业强区引领带动作用,着力提振市场信心。(临空区管委会、区经信局、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大兴经济开发区等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培育特色新兴消费载体,做好国际消费中心和“两区”建设等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新型消费需求。(区商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金融安全宣教的信息发布工作。(区金融办及相关属地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为导向做好信息公开

  4.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持续改善群众居住品质,打造精品宜居街巷,重点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老楼加装电梯、背街小巷治理成果提升等信息发布工作。(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及相关属地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6.夯实绿色发展底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做好新建小微绿地、庑殿生态休闲公园建设等信息公开工作。(区园林绿化局、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7.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等信息公开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8.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做好我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等信息公开工作,筑牢质量安全防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三)以推动社会公平公正、文明和谐为导向做好信息公开

  9.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等化,做好巩固“双减”工作成效、新增中小学学位、小学暑期托管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计分制管理机制,做好学校、幼儿园建设和已压减学科类机构“回头看”专项检查等信息公开工作。(区教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0.围绕“七有”“五性”抓好民生保障,开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政策执行、资金发放、专项排查等信息公开工作。(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1.建立服务群众响应机制,做好“接诉即办”民生诉求解决情况的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等进度信息。(区城指中心、各承办单位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2.规范中介服务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项目,应及时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公开过程性、结果性信息。(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3.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居(村)民信息公示栏等平台做好助企纾困、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等基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按职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三、优化政策公开服务流程

  (一)畅通政企政民互动渠道

  14.做好政策性意见征集的全流程信息公开。不断强化政策文件草案的解释说明,以调研、座谈等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征集和吸纳公众合理化需求及建议,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5.提升政府对外联系电话政策咨询及服务能力,保障电话及时接听、及时解决,杜绝推诿搪塞、“只接不答”等现象的发生,推动综合咨询电话、临时性对外联系电话首次接听率100%。(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6.强化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融合政府多样化服务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效能,建立政务知识体系,推动数据共享应用,探索在线交互服务场景,拓展政府网站服务功能,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和便民服务平台。(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二)增强政策助企便民效能

  17.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根据政策内容采取简明问答、一图读懂、音频视频、动漫、在线访谈等形式开展解读,制定解读模板,完善政策解读工具箱,增强解读效果。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时应100%同步配套基础要素齐全、解读形式规范的解读文件,为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8.拓宽政策文件解读渠道。通过“政策公开讲”“政务开放日”等活动开展政策解读,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介等平台转发转载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9.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查、同步部署原则,形成政策问答体系。准确说明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等,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0.积极开展“一把手解读”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需带头解读政策,介绍改革举措及进展成效,聚焦区域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1.持续开展“政策公开讲”“政务开放日”等系列活动,围绕企业群众热点政策需求,设置答疑、座谈、问卷调查等环节,让公众体验政府工作、开展交流互动、收集意见建议,有序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制作通俗易懂的短视频、微动漫、微电影等政策推广产品,让政策“进园区、进楼宇”,实现精准推送,引导企业群众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三)深化政策全流程管理

  22.严格落实北京市政策制定前置审查制度,把好政策前置审查关,确保新出台政策可通过“京策”平台完成兑现。政策制定部门要充分考虑,做好政策兑现可操作性的前期评估工作。(区政务服务局牵头,政策制定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3.优化政策制定的规范化流程。推动建立政策文件及配套细则的制定标准,明确内容要素和标准要求,原则上配套细则应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制定、同时发布。强化政策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及报备管理机制,推动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区政务服务局、区司法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4.做好政策多渠道发布。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基础上,鼓励各单位通过政务新媒体、政务大厅、政策推介会等渠道发布政策,扩大政策宣传。政策发生调整时,注重各发布渠道的同步更新,确保数据同源,口径一致。强化政府公报权威渠道作用,提升公报发布质量和利用效能。(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5.建立政策效果评价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对新出台政策,年内要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网络问政等方式,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做好政策评价结果应用,定期公开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等情况。(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四、强化政务公开服务能力

  (一)提升政策兑现服务质效

  26.全力做好“京策”平台建设的辅助支撑工作,利用好“京策”平台数据共享和系统联通的功能,实现政策精准推送和兑现,为企业群众、业务部门、领导决策服务,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7.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策服务综合窗口,提供优质的政策查询、事项办理等服务。(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二)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28.推进政务公开全流程标准化试点建设,在区级范围内选取样板单位,从制度建设、行为规范、技术支撑等方面进行保障,将样板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全区推广,充分发挥引导、带动、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9.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灵活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多种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及培训。开设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题栏目,集中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以社会评议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附件1-北京市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附件2-北京市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