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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市监发〔2024〕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促进区域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现将《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办法.doc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大兴区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8日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办法》的通知.doc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