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兴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来源:区人保局  日期:2024-11-01 09:44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兴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服务“两区”建设能力,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23〕3号)文件精神,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了《大兴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rbjnljs@bjdx.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4栋大兴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dx.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4.电话:010-81298272

  5.传真:010-81298271

  附件1:《大兴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大兴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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