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食品摊贩管理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讨论,形成《大兴区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邮箱:cgjfzk@bjdx.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桂路8号345室(请在信件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请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bjdx.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大兴区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北京市大兴区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doc
大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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