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2-0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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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关于专项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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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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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项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乡建设速度的加快,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现象也日益突出。市、区、镇三级政府逐步加大打击力度,但是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镇的发展环境和良好形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精神,及大兴区委、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工作意见,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对我镇行政区域内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以及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建房破坏耕地、重点是突击建房、恶意装修、强栽抢种、盗采砂石、侵街占道、私搭乱建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就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和规划建设管理,依法查处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者的不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突击建房、恶意装修、强栽抢种、盗采砂石、侵街占道、私搭乱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以及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建房破坏耕地资源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我镇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我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明显实效,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庞各庄镇专项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指挥部(见附件1)。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划科。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三、职责分工

  (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科是此次专项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突击建房、恶意装修、强栽抢种、盗采砂石、侵街占道、私搭乱建以及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建房破坏耕地资源行为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区建委、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对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以及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建房破坏耕地资源行为的认定工作,同时对参与非法建设的施工企业进行查处,及时发放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以及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建房破坏耕地资源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该科室还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于每周五上午11:00前将本周专项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经镇长签字、盖镇政府公章后,分别报送至区委督查室和区政府督查室。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或非法占用耕地达到10亩的违法案件,在确定土地违法主体后可书面上报区国土分局,进行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作为此次专项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以及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建房破坏耕地资源的第一道防线。各村支部书记为本村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各企事业单位法人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各单位的责任人负有发现、制止和接受举报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责任,并且积极发挥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的作用,做到多层面的巡查措施,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切实做到情况掌握在一线、协调指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同时,建立定期与不定期上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要求各村村主任负责信息上报,于每周四上午9:00前将本村土地利用情况上报镇规划科,确保镇政府及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的动态信息。

  (三)区国土局第二分所负责对非法占地行为的认定,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进行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据区政府办转发的《关于涉嫌违法占用耕地犯罪的案件移送办法》,协调区国土分局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应当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依据区监察局、区国土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保护耕地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有关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监察机关。

  (四)镇派出所负责对在强制拆除现场公开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坚决处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镇城管分队负责加大对城市化管理地区、主要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带违法建设的日常查处工作。同时配合镇政府协调区城管大队对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

  (六)镇供电所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知》的规定对违法建设不予提供服务。对规划部门、国土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非法占地坚决予以停电;对私自接电行为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镇林业站负责协助各相关单位做好对拆除后规划绿地的恢复工作,协调区林业局对毁林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镇工商所、卫生院配合有关部门执法,做好相关工作。凡使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协调上级部门,对其不予办理工商、卫生等行政许可;已批准许可的,予以纠正。

  (九)镇纪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纪检监察工作。依据本意见的相关职责分工对各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此次专项整治中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处理。

  (十)镇信访办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并协同公安部门快速处置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十一)镇司法所负责对相关单位的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政策把关,并对违法建筑物强拆过程中的物品依法保全工作。

  (十二)镇宣传部负责对镇域内的村、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十三)镇教委、农机站、环整办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执法,做好相关工作。

  四、整治内容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庞各庄镇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以及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建房破坏耕地资源的行为,重点是突击建房、恶意装修、强栽抢种、盗采砂石、侵街占道、私搭乱建等行为。重点主要是三个区域: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周边及沿线地区,二是规划镇区涉及旧镇改造一级开发实施地区,三是规划镇区边缘与行政村域结合部地区,此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4月20日)。在召开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后,各村、各单位要立即成立拆违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将此次活动的目的、要求以广播、标语等形式宣传到位。对所辖区域内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进行认真自查,全面如实填报《大兴区庞各庄镇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登记表》 (见附件2),并于3月2日前上报到镇专项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指挥部(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科;电话:89287874)。各单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动员自行拆除,不能自行拆除的,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期间,党委、政府将听取各村、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调查取证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对各村、各单位上报不能自拆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镇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及立案程序工作。

  (三)联合执法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对拒不自拆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案件,镇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强制拆除。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巩固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镇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会同纪检、组织、执法部门对各村、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迎接大兴区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检查验收。

  五、工作方法

  (一)严格执法与开展群众工作相结合。用严格的执法行动确保查处工作顺利推进,任何违反土地利用规划、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均属拆除范围之内,必须坚决予以拆除。同时,将严格执法与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对违法建设户要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讲清相关政策法规,最大限度地争取违法建设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的难度和阻力。

  (二)鼓励自拆与依法强拆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自拆,尽可能把强拆控制在最小范围。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党员干部必须带头拆除,带动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自行处理解决,对极少数“钉子户”、“难缠户”,在教育引导无效的情况下敢于碰硬,坚决予以强行拆除。

  (三)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拆管并重、拆教并重,充分利用开春的有利时机,把拆除违法建设与环境整治、春季绿化美化结合起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突击建房、恶意装修、强栽抢种、盗采砂石、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侵街占道、私搭乱建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地块明,并对台帐中的单位或个人建立违建档案并跟踪检查。对未拆除的单位或个人,督促其尽快自行拆除,如不自行拆除将上报指挥部对其进行强制拆除;对已拆除的地块要严防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再次发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确保做到拆一片、清一片、管一片、净一片,广泛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揭发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确保不再出现新的违法建设。通过拆违工作促进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属地管理,部门协调。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对所辖区域内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以及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建房破坏耕地资源的行为,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在专项整治中,要亲自挂帅,研究制定方案及措施,切实抓出实效。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坚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形成拆违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严格执法,综合整治。各有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通过加大力度,加强巡查,发动群众举报等手段,对各类违法建设,特别是对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予以制止,一律拆除。任何人不得为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说情,影响拆除工作,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责任,奖惩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方案的实施步骤,扎扎实实开展工作。每个阶段都要有详细的工作部署,建立村级协查员制度,开展日常协查,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签订控制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还将列入村级干部考核,并首次采取一票否决制,对瞒报、漏报和未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的村级干部扣除全部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还给予通报批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完成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好、力度大的村,给予村主要干部2000元、3000元、5000元不等的奖励。

  (四)加强督查,严肃纪律。镇专项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对此次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及时上报情况,传递信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遏制突击建房、恶意装修、强栽抢种、盗采砂石、侵街占道、私搭乱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以及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建房破坏耕地资源等行为。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了事、隐瞒不报、有令不行、查而不纠的单位和个人,依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

  (五)大力宣传,营造气氛。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以及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和建房破坏耕地资源行为的危害性。

  附件:1、庞各庄镇专项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庞各庄镇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登记表

  3、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情况统计表

  庞各庄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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