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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兴财〔2026〕22号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大兴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docx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大兴分局
北京市大兴区农村集体土地
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3月3日
关于印发《大兴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兴财[2026]22号).docx
关于印发《大兴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兴财[2026]2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