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超市”这件事一次办

为了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推出了“办好一件事”主题服务,提供“上一网、交一表、找一人、办一次”的主题服务模式。

立即办理
过去开超市 现在开超市 过去-现在

高效“开超市”,这些条件不可少

  1、已办理企业登记(含相应业务范围)、税务信息确认、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在京首次新参保职工社保登记。

  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300㎡以上需办理。

  3、经营面积为300㎡以上(含300㎡)同时合同款在100万以上的需要办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4、仅经营场所在城区,且经营面积在300平米以上或经营场所在乡、镇,经营面积在200平米以上,需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5、自酿啤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6、食堂的经营场所与主体资质标示地址不一致的,应提供场所合法使用材料

  7、没有条件设置检验室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提交委托协议文件

  8、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材料。


我要“开超市”

我要开超市流程
  •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 咨询电话:(010)81296026 投诉监督方式:(010)12345
  • 办理时限:申请受理5个工作日;审查与决定20个工作日;制证1个工作日;发证9个工作日(窗口领取或邮件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