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兴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相关工作要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大兴区医防融合培训方案(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wjw_kjk@bjdx.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3号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0283508
4.传真:010-60283508
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大兴区医防融合培训方案(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
按照《大兴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总体部署,为有效落实我区公共卫生机构和二、三级医疗机构医防融合交叉培养计划,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托医防融合、交叉培养的培训体系,打造一支素质高、技术精、能力强的医防复合型骨干医师队伍,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二、三级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二、培训目标
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医防融合交叉培训,确保到2021年底完成不少于15人,到2022年底累计完成不少于30人的交叉培养任务目标。
三、培训对象
(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拟晋升副高职称的内科类(包括内科、儿科、急诊科、全科、感染科)医师。
(二)急救中心(站)拟晋升副高职称的临床医师。
(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晋升副高职称的公共卫生医师。
(四)自愿参加培训的其他医师。
四、培训内容
二、三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师以强化公共卫生应急能力、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传染病诊治能力为主。急救中心(站)临床医师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医师以强化临床诊疗、院感防控能力和传染病诊治能力为主。
(一)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重点和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策略,防护、隔离、转运、消毒等传染病疫情处置技能,流行病学调查技术等公共卫生应急知识和技术,具体内容见《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培训细则》(附件1)。
(二)临床诊疗和院感防控能力
重点和新发、突发传染病诊疗方案和早期发现能力,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原则,院感防控体系和措施等,具体要求见《临床诊疗和院感防控能力培训细则》(附件2)。
(三)院前医疗急救能力
院前医疗急救法律法规,急救基本技能,现场处置原则,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等,具体要求见《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培训细则》(附件3)。
五、培训形式和时间
医防融合培训包括课程学习、实操培训和顶岗锻炼三个培训模块,累计培训时间6个月。
(一)课程学习
各项法律法规、文件和工作方案、基本理论知识等内容,采取课堂授课或互联网+教学等方式开展培训。
(二)实操培训
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与现场处置、个人防护和临床诊疗基本技能等实践要求较高的内容,采取情景或模拟教学、演练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互动教学方式进行。
(三)顶岗锻炼
根据培训需要和实际工作安排,培训对象可到经认定的培训基地(包括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进行短期研修和顶岗锻炼,在晋升副高职称前累计不少于半年。其中,二、三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到传染病医院进修1个月,急救中心不少于3个月,疾控中心不少于2个月(包括课程学习和实操培训);急救中心医师和疾控中心医师到传染病医院进修1个月,综合医院进修不少于5个月(包括课程学习和实操培训)。
六、培训基地
根据培训内容,医防融合培训基地为市和16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急救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国家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名单见《北京市医防融合培训基地名录》(附件4)。
七、培训报名、考核和发证
(一)报名
培训报名由市卫健委统一部署,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核和发证
培训基地对完成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培训基地在《北京市医防融合培训证明》(附件5)上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北京市医防融合培训证明》作为本人晋升副高级职称的重要依据。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本机构医防融合交叉培训的动员部署,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并为培训人员提供必要保障条件。区属培训基地负责按照培训要求和报名安排落实培训计划,严格进行结业考核,完善保障措施,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二)完善激励措施
医防融合培训纳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管理,完成培训可按相关规定获得继续教育学分。按照市级要求,我区2021年须完成不少于15人的医防融合培训任务,各相关单位名额分配见附件6(2022年分配名额另行通知)。2021年及2022年,完成医防融合培训的人员优先推荐晋升,自2023年起作为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自愿参加并完成医防融合培训的其他医师适用本方案规定,在晋升副高职称前优先推荐。
(三)保障经费投入
医防融合培训经费由政府、单位、社会多方投入。一经参配,一律要全程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基地为实施培训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培训对象所在单位为其提供便利条件,保障其培训期间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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