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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有关要求,消除文件引用已废止法律的情况,需对《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本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烧烤范围的通告》(京兴政发〔2022〕20号)中法律依据进行调整,确保文件合法合规。本次修订仅调整法律依据名称,不改动其它内容,现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本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烧烤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4日。(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已正式实施,本通告仅调整法律依据名称,不改动其它内容,故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cgjywk@bjdx.gov.cn。
2.电话:010-61268267(此电话只在公示期间有效)
3.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bjdx.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本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烧烤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本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烧烤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docx
大兴区城管执法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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