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的通知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3-08 00:00 打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

  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在大兴集聚和发展,现就《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进行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申报材料清单。

  二、申报支持范围

  本办法支持领域涵盖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及现代医疗服务业,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一)在大兴区通过购地方式投资建设的高精尖企业;

  (二)在经认定的创新中心、加速器、孵化器入驻的高精尖企业;

  (三)研发中心、产学研合作基地(平台)以及成果转化基地(平台);

  (四)知名院所、院校、创业服务机构、服务外包企业、产业联盟。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本办法不予支持:

  (一)申报单位不在大兴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登记;

  (二)申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知识产权有争议;

  (四)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

  三、申报方式

  请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企业(机构)申报,并对申报企业日常经营行为进行核查,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属地部门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并汇总本区域项目填写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镇、街道办事处、新媒体产业基地汇总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七份)于2019年3月22日11: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七份)装订后,报送至区经信委综合科403室,同时上报电子版文件。

  注册在生物医药基地范围内的企业(机构)请于2019年3月22日11:00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七份)装订后报送至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312室,同时上报电子版文件。

  附件:《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申报表

  生物医药基地联系人:张思远、聂书君;联系电话:61258562、61252809

  区经信委联系人:李淑敏、路森;联系电话:89292030

  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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