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提档升级工程的通知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日期:2021-11-11 14:30 打印 【字体:

  京兴政卫发〔2021〕50号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提升大兴区妇幼保健综合服务能力,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以下简称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提档升级工程的通知》(京卫妇幼〔2021〕35号)精神,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全力推进大兴区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提档升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区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工作目标

  (一)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进一步规范化

  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全力推进辖区妇幼保健规范化服务能力提升,为群众提供便捷、规范的妇幼健康服务。强化妇幼保健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到2025年,全区所有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机构中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人员均完成市级实践操作培训考核。

  (二)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优质度进一步提升

  打造妇幼健康优质服务,提高AA级及以上规范化门诊覆盖面。所有新建或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按照AA级及以上规范化门诊规划,到2024年,全区AA级及以上规范化门诊占比达到50%以上;到2025年,AA级及以上规范化门诊覆盖率力争达7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对标对表,规范建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北京市妇女保健规范化门诊标准(2021版)》(附件1)和《北京市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标准(2021版)》(附件2)房屋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信息管理、制度规范、服务内容、效果指标、档案管理与基本技能等AA、AAA标准工作要求,不断规范妇幼保健门诊建设,提升软硬件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统筹培训,提升能力

  按照全覆盖原则,统筹安排妇幼保健人员到市级培训基地参加实践操作培训考核,完成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人员技能操作标准化培训,持续提升基层妇女儿童“健康守门人”服务能力。

  (三)示范引领,对口帮扶

  充分发挥AA级及以上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帮扶指导机制,通过优秀机构带动,提升辖区整体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水平。AA级以上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对对口机构进行帮扶,带动提档升级,促进帮扶机构妇幼保健整体服务能力提升。

  (四)强化内涵,拓展服务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探索特色服务,从服务对象需求出发,提供营养干预、运动指导、心理咨询等个性化妇幼保健服务。探索开展“互联网诊疗”及“一站式”等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强化学科建设及多科合作,开展孕前、孕产期、产后保健,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青少年及更年期健康宣教、咨询、疾病防治等覆盖生命全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

  (五)健全机制,强化管理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强化主体责任,对照标准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持续改进,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机构提档升级计划,推进提档升级工作。区妇幼保健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全覆盖原则,制定评估计划,每年组织开展区级评估与业务指导。区卫生健康委将各相关机构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提档升级工作及全覆盖培训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规范化门诊设施及人员配备,健全激励机制,稳定妇幼健康队伍,将提档升级工作作为推动本机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列入机构年度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管理,促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提升。

  (二)长效管理,强化培训指导

  区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培训指导和重点帮扶,建立辖区帮扶对口关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内容,强化妇幼健康标准化实践操作,夯实妇幼保健服务网底作用。AA级以上规范化门诊中市级培训考核优秀者积极参与市区两级培训、带教及评估等工作,传播、吸取先进工作经验。

  各基层医疗机构积极组织妇幼保健人员参加市级培训进修,于每年6月30日前将《北京市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市级培训及进修需求计划表》(附件3)电子版报区卫生健康委邮箱:wjw_fybgs@bjdx.gov.cn。

  (三)申报评估,实现提档升级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进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拟申请提档升级机构于每年5月31日前将《北京市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申请评估表》(附件4)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报区卫生健康委邮箱,区妇幼保健院及时完成指导及区级评估。

附件1:北京市妇女保健规范化门诊标准(2021版).docx

附件2:北京市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标准(2021版).docx

附件3:北京市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市级培训及进修需求计划表.docx

附件4:北京市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申请评估表.docx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