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2-000102
  • 发文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 信息名称:(失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发文序号:京兴政办发〔2022〕6号
  • 信息有效性:失效
  • 主题分类:环保气象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2年4月13日
  • 发布日期:2022年4月19日
  •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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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大兴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已经第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准确把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新要求,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创新工作方法,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全面加强年度行动计划工作任务统筹落实,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前向区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区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大兴区应对气候变化2022年行动计划.docx

附件2:大兴区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docx

附件3:大兴区水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docx

附件4:大兴区土壤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docx

附件5:大兴区生态保护2022年行动计划.docx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